首页 |
|
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创建南通市级社区教育中心的通知 |
点击数:更新时间: 2017-05-17 15:41:27 字体:[ 大 中 小 ] |
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、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: 根据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有关要求和我局《关于加快建设乡镇(街道)社区教育中心的意见》(通教职社〔2008〕5号)精神,今年继续开展南通市级社区教育中心创建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对象 符合条件的乡镇(街道)社区教育中心。 二、申报条件 见《南通市级社区教育中心创建标准》(附件2)。 三、有关要求 1.乡镇(街道)社区教育中心的申报材料经县(市、区)教育局审核同意后,于5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我局社会教育与国际合作交流处。(地址: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综合楼925室,如快递请使用EMS)。电子版发送至:shgjc2015@126.com。 (1)创建总结(1000字左右,1份); (2)《南通市级社区教育中心申报表》(附件1,一式1份); (3)《南通市级社区教育中心创建标准》自评表(附件2,一式1份); (4)创建工作及成效的相关佐证资料。(不需要报电子版) 2.申报的纸质材料合并装订。 3.未建社区教育中心网站和未建老年学校的社区教育中心不得申报。 4.我局将于6月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 联系人:周斯,联系电话:85215748。 ? 附件:1.南通市级社区教育中心申报表 ?????????? 2.南通市级社区教育中心创建标准 糖果派对是什么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 【 附件下载】 |